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8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农业农村部决定对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作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实行批量审批,准许将出口国(地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履约机构出具的出口计划书作为合法进口来源证明材料,一次性批准申请人的年度进口数量,根据实际进口情况逐笔核减。
二、购置远洋渔船申请从事远洋渔业项目的,实行快速审批机制,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和远洋渔业项目。
三、减少肥料续展登记申请材料,将原要求中的每年2个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调整为每年1个批次经计量认证的具备肥料承检能力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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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3-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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