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申请者资格
肥料登记的申请者应当是:
1、中国境内企业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肥料生产者。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其生产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包括 “三资”企业生产产品。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企业
可由其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其生产企业设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仅在中国大陆销售使用的产品。这些产品在提供产品资料、试验要求、受理审批等方面有别于国内产品。
2016-07-21 09:30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肥料生产者。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其生产产品视为国内产品。@ 境外企业可由其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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