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09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农药检定所[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等2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扩项评审,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通过了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扩项评审(见附件1)。
二、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等2家机构发生信息变更(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
1.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九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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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信息变更情况(第九批) |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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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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