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85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农药检定监测总站[农业农村部农药残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 等2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复查评审(见附件1)。
二、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等7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扩项评审(见附件2)。
三、农业农村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等3家机构发生信息变更(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 |
1.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名单(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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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六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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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2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信息变更情况(第六批) |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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